第20期拍卖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江岸边根据网友回忆整理
一、有一双胞胎,哥哥有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。后来哥哥出国,将证书留给弟弟。后拍卖公司找到弟弟,要弟弟继续持有该证书顶替哥哥进行拍卖业务活动,后弟弟主持了三场拍卖会。问:1、拍卖公司的行为是什么性质?
2、本案中的哥哥的行为是何性质,违反了哪项规定?
3、对拍卖公司应由什么级别的机构如何进行出发?
4、哥哥应受何种处罚?为什么?
二、某公司委托拍卖行拍卖其所有的三间仓库及库存,其中库存物品价值3万元。拍卖会进行后,甲以32万元竞得三间仓库,并将成交款交付委托人,拍卖人也收取了相应的佣金。然而在办理仓库过户过程中,甲得知某公司因欠款200万元已被债权人起诉,三间仓库已被法院查封,无法办理过户。后甲主张拍卖无效,要求拍卖人退还佣金并赔偿损失,拍卖人拒绝。后甲将拍卖人与某公司起诉,拍卖人答辩称:该拍卖有效,成交后,拍卖人没有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的义务。某公司答辩:成交确认书的约束力那是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法律关系,不能约束委托人,不能将其作为被告。
乙以6万8千元竞得该公司的库存,拍卖成交后,乙无支付能力,后拍卖人竟与其协商,决定限期十天内支付。而乙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交付足额成交款。于是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该库存二次拍卖,流拍。一个月后,乙筹集了资金,向拍卖人索要库存,并要求支付成交款,拍卖人拒绝。乙后来找到某公司私下协商,将库存按成交价款购得。
问:1双方答辩是否有理由?为什么?
2私下买卖行为你如何理解,是何性质?
3、第一次拍卖佣金拍卖人应向谁主张?
4、第二次为拍卖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和保管费用4100元,应向谁主张?
三、 下面是一位叫赵恭礼的人写给拍卖研究中心的一封信,请你根据信的内容,代拍卖中心给他写一封回信。
(注意信中不能出现任何有关考生的信息)
拍卖研究中心:
我叫赵恭礼,于2007年4月用我唯一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银行,并贷款120万元用于做生意。在经营的过程中,我又向朋友张某借款39万元。由于经营不善,生意陷于困境,到了给张某的还款期后,由于我没办法按时归还,张某把我诉至法院,随后法院查封了我的房产。
在今年7月15日,法院指定了一家评估所,对我的房子评估了118万元,并确定保留价为115万元。我认为,这个价格还没有达到我从银行贷款的数目,就不同意拍卖。但是,张某坚持要求拍卖,拍卖也同意了他的请求,并指定了一家拍卖公司,法院在拍卖前通知了银行。最后,房子拍卖了136万元,法院在偿还了银行的12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后,把剩余的款项全部给了张某。
过了不久,房子办理了过户手续,法院要求我一个月内搬出。由于我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和另外的住处,就没有搬出。结果,到时间后法院强制我一家人搬出,至今我一家人还借住在亲戚家。
下面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,望贵中心给予解答:
第一,我对我的房子拥有所有权,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,法院能强制拍卖我的房子吗?
第二,在拍卖的当天,银行并没有到达现场,应视为放弃权利。那么,拍卖款应该优先偿还给张某,为什么先给银行呢?
第三,现在中央一直强调建立和谐社会,像我这种情况,法院难道不考虑我家的实际家庭生活吗?
第四,在法院办理案件的过程中,还存在哪些不当的措施?
此致
赵恭礼
9月10日
小江凭敏感,在朋友考完案例后趁热打铁询问案例分析的题目,以免时间久了无法将其回忆,现初步整理一下,大概题意即是如此,方便各位考过的、没考的、即将考的一起分析一下。今年的案例分析涉及的法条不算太多,但相对去年来看变化很大,难度也增加不少。仅以上三题目便55分。小江在整理后,发现如换自己答题的话,估计25分都得不到。后对照书上的规定,简单的将答案写下,也希望各位同学讨论。
第一题、
1、拍卖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拍卖管理办法》的规定(第32条)。对该公司的行为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,由省级上午主观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,并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,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。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2、本案中哥哥的行为违反了《拍卖管理办法》第27条和《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第25条第3款规定,应当依据第《拍卖管理办法》第47条规定和《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第25条规定进行处罚。
第二题
1、拍卖公司的答辩理由成立。因为拍卖人进行的此次拍卖程序合法,且法律并未规定拍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过户。
2、公司的答辩理由不合法。根据拍卖法规定: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暇疵。该房产因委托人的欠款行为被法院查封,属于明显的暇疵,而委托人在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前未履行暇疵告知义务,应承担暇疵担保责任。另依据拍卖法第61条规定……
3、本案中,乙和某公司的私下买卖行为合法。因该行为与乙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行为无直接联系,属于普通的民事交易行为,不因其存在未支付成交价款的情况而违法。
4、第一次拍卖佣金应向委托人主张。拍卖法第56条。
5第二次拍卖支出的费用4100元应向乙主张。按照拍卖法第39条规定……。另依据拍卖法第40条第2款规定……
第三题
这道题目主要考察的是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》。
熟悉这个法规的考生,对照不多的法条一目了然。小江就懒得再打上去了。